2017年中国酒类行业发展简况
来源: 市场运行司 作者: 发布时间: 2019-05-21 14:57:00
2017年,我国酒类行业总体保持稳中向好、稳中有进的良好发展势头。市场规模稳步扩大,产业结构不断优化,营销渠道不断创新,市场价格持续回暖,行业效益明显提高,国际化进程明显加快,进出口规模持续向好,行业发展进入了新阶段。
一、市场规模稳步增长
酒类产量小幅增长。据国家统计局数据,2017年,全国规模以上酒类生产企业完成饮料酒总产量6050.1万千升,同比(下同)增长1%。其中,白酒产量1198.1万千升,增长6.9%,增幅较上年扩大3.6个百分点;啤酒产量4401.5万千升,下降0.7%,连续四年下降;葡萄酒产量100.1万千升,下降5.3%。
酒类销售增长较快。2017年,全国规模以上酒类生产企业累计完成饮料酒销售收入8438.4亿元,同比增长10%,增速较上年提高2.9个百分点。商务部监测酒类流通样本企业饮料酒零售额增长4.8%。其中,白酒零售额增长9.3%,葡萄酒、啤酒零售额分别下降12.4%和0.2%。
企业数量有所扩大。2017年,全国规模以上酒类生产企业数量2560家,较上年增加37家。其中,白酒、葡萄酒、黄酒和其他酒生产企业分别为1593家、244家、121家和245家,较上年分别增加15家、4家、9家和30家;啤酒生产企业447家,较上年减少21家,连续4年企业数量减少。
二、地区结构持续调整
白酒生产布局渐趋均衡。2017年,全国规模以上白酒产量东、中、西部占比分别为24.2%、34.7%和41.1%。其中,东部和中部占比较上年分别扩大1.4和1.7个百分点,西部缩小3.1个百分点,东、中、西部地区生产布局趋向均衡。白酒产量前五省依次为四川、河南、山东、江苏、吉林,产量占比分别为31.1%、9.6%、8.9%、7.7%和6.5%,合计占比63.7%,较上年扩大2.6个百分点。
啤酒产量占比东增西减。2017年,全国规模以上啤酒产量东、中、西部占比分别为50.8%、27.1%和22.1%。其中,东部地区占比较上年扩大1.5个百分点,中部和西部地区分别缩小0.3和1.2个百分点。啤酒产量前五省依次为山东、广东、河南、浙江、四川,产量占比分别为13.8%、9.4%、9.1%、5.8%和5.5%,合计占比43.5%,较上年扩大3.6个百分点。
葡萄酒东西部产量逐年增长。2017年,全国规模以上葡萄酒产量东、中、西部占比分别为45.7%、31%和23.4%。其中,东部和西部占比较上年分别扩大2.4和2.9个百分点,中部占比较上年缩小5.3个百分点。葡萄酒产量前三省依次为山东、河南和吉林,产量占比分别为38.3%、18.8%和9.9%,合计占比67%,较上年缩小0.9个百分点。
三、市场价格全面上涨
2017年,我国酒类市场价格处于上升通道。商务部监测的108种酒类单品批发、零售均价年底较年初分别上涨3.1%和4.4%,较上年同期分别上涨4.6%和7.2%。分酒种看,监测的白酒单品批发、零售均价年底较年初均上涨4.2%,比去年同期分别上涨6%和7.9%,其中监测的11种高端白酒批发、零售均价同比分别上涨11.6%和15.3%。监测的啤酒单品批发、零售均价年底与年初基本持平,同比分别上涨0.7%和1.5%。
四、行业效益总体增长
随着现代流通方式的推广及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,酒类市场供需关系得到有效改善,企业效益稳步提高。2017年,全国规模以上酒类生产企业累计实现利润总额1267.1亿元,增长19.9%,增速较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。其中,白酒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同比分别增长14.4%和35.8%,增速较上年分别加快4.4和26.6个百分点;黄酒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同比分别增长3.1%和13%;啤酒销售收入增长2.3%,利润下降9.8%;葡萄酒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分别下降9%和11.6%。
五、进出口规模较快增长
2017年我国饮料酒进出口总量194.1万千升,增长15.6%;进出口总额59亿美元,增长13.7%;进出口逆差34.6亿美元,增长32.1%,增幅较上年扩大19.7个百分点。其中,饮料酒出口总量40.5万千升,增长21.1%,增速较上年提高12.4个百分点;出口总额12.2亿美元,下降4.9%。饮料酒进口总量153.6万千升,增长14.3%,增速较上年减缓2.5个百分点;进口总额46.8亿美元,增长19.9%,增速较上年加快6.7个百分点。
自2012年以来,酒类行业经过持续调整,酒类行业形成发展新格局,酒类企业市场化改革取得成效,品牌意识加强,产品研发能力和服务水平大幅提高,酒类流通线上线下融合愈加紧密。2018年,我国经济继续从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转变,酒类行业继续转变发展方式,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行业发展主攻方向,坚持创新驱动,加快智能转型。在需求引导和技术进步推动下,产销一体化程度更高,线上线下融合更加紧密,酒类流通方式更加多元化。
1、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信息来源:商务部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”的所有作品,其版权属于商务部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所有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不要断章取义,并请同时注明:“信息来源: 商务部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”。
2、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”文章来源:XXX”的作品,均转载、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,转载、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,并自负法律责任。
3、如因作品内容、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站联系的,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。
联系电话:010-6780197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