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1月北京市酒类商品销售量额同增
来源: 北京市商务局 作者: 发布时间: 2021-02-26 12:58:47
2021年1月,商务部门监测的批发和零售行业44家企业销售酒类商品23.7万千升,同比增加4.3%;实现销售额40.1亿元,同比增长1.5%
分品类看,白酒量额同增;黄酒量增额降;其他酒(果露酒等)量降额增;其他酒类均量额同降。1月,白酒销售量同比增长9.5%,销售额同比上涨4.5%;黄酒销售量同比增长60.1%,销售额同比下降0.6%;其他酒(果露酒等)销售量同比减少12.7%,销售额同比上涨2.5%;葡萄酒(国产)销售量同比减少42.8%,销售额同比下降63.1%;进口酒销售量同比减少45.5%,销售额同比下降14.2%;啤酒(国产)销售量同比减少5.6%,销售额同比下降19.4%。
分行业看,批发行业量额同增、零售行业量额同降。1月,25家批发企业实现销售量23.1万千升,同比增加7.3%,实现销售额37.7亿元,同比上涨8.4%。19家零售企业实现销售量0.6万千升,同比减少49.4%,实现销售额2.5亿元,同比下降48.4%。
据监测的19家零售企业数据显示,1月,白酒品类中,所有商品零售量、额同比均下降。零售量下降前三的是五年古井原浆酒、洋河52度梦之蓝M3和53°贵州茅台酒飞天,同比分别下降95.9%、89.5%和85.5%。啤酒中,所有啤酒零售量、额同比均下降。零售量下降最多的是青岛绿色听啤(高档听),同比减少72.7%。葡萄酒中,除张裕解百纳量额同增外,其余商品零售量、额同比均下降。
免责声明:
1、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信息来源:商务部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”的所有作品,其版权属于商务部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所有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不要断章取义,并请同时注明:“信息来源: 商务部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”。
2、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”文章来源:XXX”的作品,均转载、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,转载、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,并自负法律责任。
3、如因作品内容、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站联系的,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。
联系电话:010-67801973
1、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信息来源:商务部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”的所有作品,其版权属于商务部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所有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不要断章取义,并请同时注明:“信息来源: 商务部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”。
2、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”文章来源:XXX”的作品,均转载、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,转载、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,并自负法律责任。
3、如因作品内容、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站联系的,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。
联系电话:010-6780197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