吉林省酒类流通市场4月份监测分析
来源: 吉林省商务厅 作者: 吉林省商务厅 发布时间: 2022-04-29 14:02:42
根据商务部酒类流通统计监测系统数据显示,吉林省2022年4月份酒类监测批发和零售样本企业销售量下降,具体情况如下:
一、批发样本企业酒类销售情况
批发企业本月销售量60.84千升,环比(下同)下降21.78% 。其中,白酒低度(≦40度)批发量32.19千升,环比下降19.51%;白酒高度(>40度)批发量21.27千升,环比下降31.26%,啤酒批发量5千升,环比上升66.67%,葡萄酒批发量1.38千升,环比下降51.58%,黄酒批发量1千升,环比持平。
二、零售样本企业酒类销售情况
零售企业本月销售量3.74千升,下降0.22%。其中,白酒低度(≦40度)零售量0.57千升,上升6.33%,白酒高度(>40度)批发量0.62千升,上升6.2%,啤酒销售量1.16千升,下降0.05%,葡萄酒零售量1.32千升,下降5.89%,进口酒销售量0.05千升,上升10.54%,进口葡萄酒销量0.02千升,环比持平。
本月,受全省新冠肺炎疫情影响,大部分批发、零售样本企业被迫停业。
免责声明:
1、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信息来源:商务部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”的所有作品,其版权属于商务部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所有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不要断章取义,并请同时注明:“信息来源: 商务部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”。
2、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”文章来源:XXX”的作品,均转载、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,转载、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,并自负法律责任。
3、如因作品内容、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站联系的,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。
联系电话:010-67801973
1、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信息来源:商务部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”的所有作品,其版权属于商务部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所有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不要断章取义,并请同时注明:“信息来源: 商务部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”。
2、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”文章来源:XXX”的作品,均转载、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,转载、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,并自负法律责任。
3、如因作品内容、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站联系的,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。
联系电话:010-6780197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