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月河南省豫酒重点企业市场统计情况
来源: 河南省商务厅 作者: 河南省商务厅 发布时间: 2022-06-27 14:03:34
据河南省酒业协会对省内豫酒重点生产企业流通数据报送统计,5月酒类消费领域流通市场白酒方面消费持维稳态势发展。豫酒企业宣传推广方面、消费市场培育等持续进行。共统计企业十六家,结合企业市场流通反馈,针对主要产品流通数据分析。
5月河南豫酒重点企业仰韶酒业、赊店老酒、五谷春、杜康控股、皇沟酒业、宝丰酒业、寿酒集团、贾湖酒业、宋河酒业、蔡洪坊酒业、豫坡酒业、鸡公山酒业、朗陵罐酒、张弓老酒、姚花春酒业、顿丘酒业主营产品销售量计4548.01千升,主营产品销售额计5.755亿元,省内主营产品销售额计4.5948亿元,省外(赊店老酒、杜康控股、五谷春酒业、宝丰酒业、宋河酒业、豫坡酒业、鸡公山酒业、朗陵罐酒)主营产品销售额计1.1602亿元。
统计分析:五月全省豫酒共销售5685.01千升,其中全省重点企业主要产品销量4548.01千升。仰韶酒业、赊店老酒、杜康控股、五谷春、皇沟酒业主营产品销售量3071.36千升,占全省重点企业总销量67.53%。宝丰酒业、寿酒集团、贾湖酒业、宋河酒业、蔡洪坊酒业共销售1284.529千升,占全省重点企业主要产品销量28.24%。
销售额方面,全省豫酒主营产品销售额7.194亿元。豫酒重点企业主要产品共销售额5.755亿元,仰韶酒业、赊店老酒、杜康控股、五谷春、皇沟酒业主营产品销售额4.277亿元,占豫酒重点销售额74.3%。宝丰酒业、寿酒集团、贾湖酒业、宋河酒业、蔡洪坊酒业共销售额1.1706亿元,占豫酒重点企业销售额20.3%,其他重点企业销售额共计0.3068亿元。
各厂销量分析:(根据当月销售额排序)
一、仰韶酒业,1月—5月底彩陶坊系列产品销售量累计5651.27千升、销售额累计10.417亿元;5月份主营产品销售额1.6901亿元,销售量880.01千升,其中彩陶坊天时占3%、彩陶坊地利占25%、彩陶坊人和占33%。
二、杜康酒业酒祖系列产品,1月—5月底主营产品销售量累计4780.25千升、销售额累计6.02亿元,其中省内销售额4.3186亿元,省外销售额1.7014亿元;5月份主营产品销售量1083.89千升,销售额1.3亿元,其中省内主营产品销售0.8879亿元、省外销售额0.4121亿元。
三、宝丰酒业国色清香系列,1月—5月底主营产品销售量累计4546千升、销售额累计3.5086亿元,其中省内主营产品销售额3.3129亿元、省外销售额0.1957亿元;5月份主营产品销售额0.651亿元,省内销售额0.6172亿元、省外销售额0.0338亿元,销售量1176千升。
四、五谷春酒业系列产品,1月—5月底主营产品销售量累计3086.44千升、销售额累计3.77亿元,其中省内销售额0.58亿元,省外销售额3.22亿元;5月其主营产品销售额0.56亿元,省内销售额0元、省外销售额0.56亿元,销售量413.54千升。
五、赊店老酒,1月—5月底主营产品销售量累计4324.74千升、销售额累计3.4406亿元,其中省内主营产品销售3.3873亿元、省外销售额0.0533亿元;5月份主营产品销售量601.92千升,销售额0.3976亿元,其中青花瓷系列省内销售额0.3906亿元,占总销售额75.16%;红檀系列省内销售额0.007亿元,占总销售额7.68%。
六、皇沟酒业1月—5月底主营产品销售量累计604千升、销售额计2.69亿元,其主营产品销售面向河南本省;5月份主营产品销售量92千升、销售额0.33亿元。
七、宋河酒业国字系列,1月—5月底主营产品销售量累计2027千升、销售额累计2.7598亿元,其中省内销售额2.5811亿元,省外销售额0.179亿元;5月份主营产品销售量154千升,销售额0.2727亿元,省内销售额0.2207亿元,省外销售额0.052亿元。
八、蔡洪坊酒业1月—5月份销售量累计536.8千升、销售额0.6459亿元,其产品主要面对省内销售。5月份主营产品销售量142.04千升,销售额0.1559亿元。
九、豫坡酒业1月-5月底主营产品销售量累计287.54千升、销售额累计0.664亿元,其中省内销售额0.4616亿元、省外销售额0.2024亿元;5月份主营产品销售量44.1千升,销售额0.091亿元,省内销售额0.065亿元、省外销售额0.026亿元。
十、鸡公山酒业信阳名片等系列产品,1月—5月底主营产品销售量累计700.539千升、销售额累计0.4638亿元,其中省内销售额0.2611亿元、省外销售额0.2028亿元;5月份主营产品销售量109.571千升,省内销售额0.048亿元、省外销售额0.0389亿元。
十一、朗陵罐酒系列产品,1月—5月底主营产品销售量累计45千升、销售额累计0.45亿元,其中主营产品省内销售额0.32亿元、省外销售额0.13亿元;5月份朗陵罐酒销售量7千升,销售额0.07亿元,其省内销售额0.04亿元,省外销售额0.03亿元。
十二、寿酒集团其普寿、长寿等系列产品,1月—5月底主营产品销售量累计776.2千升、销售额累计0.454亿元;5月份主营产品销售量105.16千升,销售额0.0567亿元,其销售区域集中在省内。
十三、贾湖酒业1月—5月底主营产品销售量累计157.6千升、销售额累计0.3756亿元,其主营产品销售面向河南本省;5月份主营产品销售量21.33千升,销售额0.0342亿元。
十四、张弓老酒系列产品,1月—5月底主营产品销售量累计89.19千升,销售额累计0.2599亿元,其产品主要面对省内销售。5月份主营产品销售量12.89千升,销售额0.0413亿元。
十五、姚花春酒业论英雄、梅香、金奖等系列产品,1月-5月底主营产品销售量累计74.968千升、销售额累计0.0824亿元;5月份主营产品销售量8.066升,销售额0.0056亿元。
十六、顿丘酒业销售量1—5月份累计分别为49.966千升,销售额0.0503亿元。5月份主营产品销售量10.49千升,销售额0.0115亿元。
1、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信息来源:商务部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”的所有作品,其版权属于商务部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所有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不要断章取义,并请同时注明:“信息来源: 商务部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”。
2、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”文章来源:XXX”的作品,均转载、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,转载、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,并自负法律责任。
3、如因作品内容、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站联系的,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。
联系电话:010-67801973